為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提高《霍邱縣2024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實施方案》可行性,現將《霍邱縣2024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
一、征集時間:2024年5月11日至6月10日。
二、征集方式:
1.登錄霍邱縣人民政府網站"面向社會和公眾"意見征集平(http://m.gb0t.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2.書面信件。郵寄地址: 霍邱縣城關鎮禮堂路畜牧中心; 郵編:237400;來信請注明“霍邱縣2024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實施方案(草案)>修改意見”字樣及來信人姓名、聯系方式。
3.電子信件。發送至電子郵箱hqxm0564@163.com。
4.聯系電話: 0564-6080016,聯系人:王曉璨,真誠歡迎您提出寶貴建議!
2024年5月11日
關于《霍邱縣2024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實施方案》(草案)起草情況的說明
實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政策是國家為穩定豬肉市場供應,增加農民收入,促進生豬產業健康、持續穩定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羟窨h2024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系中央直達資金,按照直達資金管理相關規定,為加快項目實施和資金撥付,切實發揮資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起草依據
生豬調出大縣獎勵政策性強,要求高,時間緊,在起草時嚴格依據《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15〕1983號)文件,按照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制定本實施方案。把國家對生豬調出大縣的獎勵政策作為提升我縣生豬生產水平的良好契機,促進生豬產業健康發展。
二、起草過程
2024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下達后,結合我縣實際工作的基礎上,擬定了初稿,經相關部門討論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
《霍邱縣2024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實施方案》(草案) 。
三、主要內容
(一)支持安徽省道路運輸動物入皖指定通道霍邱縣檢查站項目建設
(二)支持無害化處理資金項目
(三)霍邱縣2024年生豬目標價格保險試點縣級配套資金項目
(四)生豬屠宰加工企業規范化建設項目
(五)扶持國家統計局生豬中小型監測點發展項目
(六)補貼種公豬站購買種公豬項目
(七)支持種豬場建設無害化處理設施項目
霍邱縣2024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根據《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15〕1983號)、《安徽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第一批)的通知》(皖財建〔2023〕1217號)和《安徽省財政廳關于清算下達2024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第一批)的通知》(皖財建〔2024〕325號),中央財政下達我縣2024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792萬元。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縣生豬生產持續向好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資金使用原則
1.政策引導,突出重點、扶優扶強。
2.公平、公開、公正、透明,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3.實行項目申報制,易操作、可核查,同一建設內容不重復獎補,先建后補、以獎代補,激勵發展。
4.在霍邱縣內注冊并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本縣規模豬場。
二、項目申報單位基本要求
項目申報單位不得位于《畜牧法》明令禁止區域,不得位于依法劃定的畜禽禁養區內,符合農業建設用地規劃要求,土地合法,2023年以來未發生環保及重大畜產品安全事件。
三、資金安排方案
(一)支持安徽省道路運輸動物入皖指定通道霍邱縣檢查站項目建設
安排資金251萬元用于支持安徽省道路運輸動物入皖指定通道霍邱縣檢查站項目建設。
(二)無害化處理資金
扶持內容:安排資金381萬元解決我縣2023年度病死豬(174125頭)的收運、無害化處理以及其他病死畜禽(57.93463噸)的無害化處理的縣財政配套資金(其中病死豬的收集處理補貼2961875元,收運補貼730270元,其他病死畜禽的無害化處理補貼115869.26元)。
補貼時間: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霍邱縣2024年生豬目標價格保險試點縣級配套資金
安排資金84萬元對霍邱縣2024年生豬目標價格保險試點工作項目縣級配套部分進行補貼,詳見《霍邱縣2024年生豬目標價格保險試點工作方案》。
(四)生豬屠宰加工企業規范化建設
安排資金30萬元用于支持2024年以來生豬屠宰加工企業規范化建設。
獎補內容:對配套非洲豬瘟檢測室儀器、肉品檢測室設備等規?;i屠宰加工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
申報條件:1.獎補不得超過投資總額的50%;2.往年享受過各級財政扶持相同項目的企業不得申報;3.通過安徽省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范驗收(GMP)。
(五)扶持國家統計局生豬中小型監測點發展
資金安排:安排資金19.6萬元對國家統計局生豬中小型監測點進行扶持,提高生豬存欄量。
申報條件:1.需是2024年國家統計局生豬中小型監測點;2.2024年度內無空欄情況。
補貼標準:對每個國家統計局生豬中小型監測點給予不高于2000元的扶持。
(六)補貼種公豬站購買種公豬
資金安排:安排資金6.4萬元。
申報條件:對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間縣內種公豬站(種公豬當年存欄20頭以上且有相應的設施設備)引進的種公豬給予補貼。引進的種公豬需是經性能穩定、遺傳評估及外觀形狀成績達到祖代以上且需來源于國家核心育種場或省種豬生產性能測定中心測定評估的優秀種公豬。
補貼標準:引進的種公豬每頭按照不高于35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
申報材料:1.申報補貼時需提供種豬供應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副本)、《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2.購買種豬發票、引種證明(包含品種、性別、頭數等)、系譜卡、檢疫證明(包含耳標編號)、非洲豬瘟監測報告及購買種豬離開種豬供應企業、上下高速、到達目的地時鄉鎮畜牧獸醫站到場驗收的圖像等資料;從省外引進種豬的企業,需提供跨省引進種畜禽“點對點”調運備案表,并通過安徽省道路運輸動物入皖指定通道的查驗。3.項目申報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副本)、《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4.項目申報單位的相關土地、環評等材料(土地備案意見或養殖用地非禁養區證明,環評備案登記表等)。
(七)支持種豬場建設無害化處理設施
資金安排:為防止疫情傳播,保障種豬場生物安全,安排資金20萬元對2024年以來建設無害化處理設施的大型種豬場(年存欄能繁母豬2000頭以上)進行獎補。
獎補內容:對配套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的種豬場給予一次性獎補。
申報條件:1.建設的無害化處理設施僅限于處理本場病死豬(不得處理本場以外的病死豬);2.獎補不得超過投資總額的50%(需提供審計報告及發票),最高獎補不超過20萬元;3.往年享受過各級財政扶持相同項目的企業不得申報。
四、申報時間
2024年10月31日之前。
五、項目程序
項目申報單位需填寫項目申報表(詳見附件)并準備好項目申報所需材料,經所屬鄉鎮審核并將項目申報表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各鄉鎮要將相關材料(包含項目申報表及公示照片,項目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和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復印件及相關土地、環評等材料,以及項目申報所需的相關支撐材料)匯總后上報至縣畜牧業發展中心,經縣畜牧業發展中心復核后在縣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項目資金按照報賬制程序要求進行撥付。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實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政策是國家為穩定豬肉市場供應,增加農民收入,促進生豬產業健康、持續穩定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政策性強,要求高,時間緊,各鄉鎮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國家對生豬調出大縣的獎勵政策作為提升我縣生豬生產水平的良好契機,按照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充分使用好獎勵資金,促進生豬產業健康發展。
(二)加強指導,壓實責任
實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政策不僅是一項惠民工程,更是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人員進行深入摸底調查,組織并指導轄區內達到項目申報條件的單位填寫項目申報表(詳見附件),要明確鄉鎮長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負具體責任,要明確責任,堅決杜絕只講人情、不講實情的弄虛作假現象。不符合 條件的養殖場戶堅決不予申報,未按時完成項目建設內容的不予驗收,不予撥付資金,同時取消該年度申報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項目資格。
七、其他
本方案由縣畜牧業發展中心負責解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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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盡快落實《霍邱縣2024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實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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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納。我中心會加快推進實施方案落地。 |
2024年5月11日,我中心公開發布了關于《霍邱縣2024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征集,于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6月10日通過縣政府網站公開、電話(傳真)、電子郵箱、書面信件等方式向社會征集相關意見和建議。公示期間收到電話、信函等其他渠道反饋意見建議1條,已采納1條,未采納0條。具體反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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